经查,福州市陈世碧食物店持有开业执照及食物经营许可证,在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温泉营迹新村8弄35号从事食物零售、批发经营举止。2018年11月5日,该店从江西泰来食物有限公司购进长圆柱体的冰冻猪肉(有进货凭证及检疫合格证明),数目为3吨。进货后,该店将这批冰冻猪肉举行“加工处分”,经过切片机切成卷,然后用白色通明塑料盒子每120克装成1盒,再用称号为“草原优鲜涮肉卷”、标注公司为“西安塞缘食物有限公司”的外包装包好,并用封口机封好销售到福州市长乐区的各个农贸市场。
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对此举行查证,发现该食物店应用的是称号为“草原优鲜涮肉卷”,标注公司为“西安塞缘食物有限公司”的这种包装袋上标注生产商、地址、生产许可证号等的信息都是虚假的。涉嫌违背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经管办法》的相关划定。3月下旬,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店纠正,并处罚款1万元。